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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基督同死同活:一个由十字架而来的“生命模型”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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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7-18 23:19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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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基督同死同活:

一个由十字架而来的“生命模型”

—罗马书第6章释义(上)

■李信源

和称义(justification)一样,基督徒的成圣(sanctification)也是神整个救恩计划的一部分。神照着祂的旨意,为着祂的荣耀,以“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”为中心来展开与成全祂的计划。祂既因信称我们为义,就叫我们借着那位钉十字架的基督与祂和好,又叫我们借着基督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。神称我们为义,把基督的义加在我们身上,目的是要叫我们活出基督的义。活出基督的义就是成圣。
为了确保我们的成圣,圣灵借着使徒保罗,在罗马书第6章中叫我们看到一个完美的“生命模型”。凡属耶稣基督的人,都会被放进这个“生命模型”中。这是一个“义人必因信得生”的“模型”。这个“生命模型”就是与基督同死同活。
在这篇文章中,我们会借着对罗马书第6章的详细讲解,看这个与基督同死同活之“生命模型”在我们成圣生活中的意义。
一、以洗礼为象征,看与基督同死同活
【1节】这样,怎么说呢?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
任何一种正确的道理,在人的罪恶思想和逻辑中,都可能被推导出荒谬的结论。在罗5章20节下半节,保罗说过“只是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”。但他已经预料到有人会做出错误推论(他甚至把这种可能的推论都提出来了)。然而他的态度是断然拒绝这种荒谬的推论。基督徒成圣之路上最可悲的状况,莫过于在神的恩典中过罪人的生活。保罗要在第6章中解决这个问题。
“这样,怎么说呢?  ”(Τί οὖν ἐροῦµεν;)这句问话中的οὖν(所以,如此一来),在较浅的层面上,是为了提出一个错误的推论,然后予以反驳;从较深的层面上是为了带出正确的答案,乃至将基督徒要靠着神的恩典脱离罪恶的道理揭示出来。“如此一来,我们打算怎样说呢?”我们可以这样说吗?—“既然我们的罪越多,神的恩典就越多,那么,让我们继续过犯罪的生活,以至于神有更多的恩典吧!”保罗知道,照着前面“罪在那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”的说法,有人必会如此推论。对这种可能的推论,保罗用反问句提供了答案:“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”这句话即便没有接下来的“断乎不可”,其本身也包含着断然否定的意思。
“仍在罪中”的“仍在”(ἐπιµένωµεν, ἐπιµένω 的现在式主动态虚拟语气第一人称复数形式 ),意思是“继续停留在”、“仍然住在”,由于是虚拟语气,中文和合本很恰当地译作“我们可以仍在罪中……”。“显多”(πλεονάσῃ),         5:20已出现过,这里和“仍在”一样,也是虚拟语气,不同的是这个动词是不定过去式主动态第一人称复数形式。实际上,这个问题可以改成:我们可以仍住在罪中,好叫神已经显明的足够的恩典显得不够吗?有这种想法的人,实际上是要用自己持续的罪恶生活,把基督不断地重钉在十字架上。
【2节】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
“断乎不可!”是对前面的推论—“我们可以仍然活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”—的彻底否定。一旦神的恩典显在罪人身上时,恩典就使人对罪“死”了。既然如此,“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
“在罪上死”(ἀπεθάνοµεν τῇ ἁµαρτίᾳ),可译作“对罪已死”或“向罪已死”。这个“对罪已死”,必须从“称义”的意义上来理解。也就是说,神称我们为义,并非因为我们已经是义人,而是因为我们对祂儿子的信心,祂把祂儿子的义加在我们身上。既然我们已经被神称义,在神的眼中,我们也应该是“对罪已死”的人。“对罪已死”是神藉基督的十字架所成就的一个属灵的实际。我们的“向罪死”是以基督的“向罪死”(10节)为前提的;换句话说,基督的“向罪死”在我们身上产生了果效,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。“一人既替众人死,众人就都死了”(林后5:14)。这是十字架的工作。十字架切断了我们与罪的关系,“因着十字架,就世界而论,我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”(加拉太书6:14)。尽管我们在属肉体的实际上,还有犯罪的可能性,但我们必须不断地接受十字架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,不断地朝着那个“向罪已死”的属灵的实际前进。那是一个我们需要靠着十字架的能力,用一生来完成的目标。
“仍在罪中活着”(ζήσοµεν ἐν αὐτῇ),是第1节“仍在罪中”(ἐπιµένωµεν τῇ ἁµαρτίᾳ)的另一种说法,但因其强烈的反讽意味,则比“仍在罪中”更形象而且辛辣地描述了一种错误的生命形态。我们原本是“死在”过犯罪恶中的人(以弗所书2:1),既然已经与基督一同活过来,怎么可能仍在罪中“活着”,而不是“活在”基督里呢?
“死”(ἀπεθάνοµεν)是不定过去式,“活”(ζήσοµεν)是将来式动词。这两个不同时态的动词表明: 如果“在罪上死”已成为事实, 那么“仍(将)在罪中活”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基本上,“断乎不可”既断然否定了前面的问题(“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”),也否定了紧跟其后的这个问题(“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)。
【3节】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?
“岂不知”(ἢ ἀγνοεῖτε),直译作“或者你们不知道”。保罗用“岂不知”这种设问方法要问的问题是,或许你们知道基督徒受洗是“受洗归入基督”(ἐβαπτίσθηµεν εἰς Χριστὸν Ἰησοῦν),但你们知道凭信而有的洗礼,是“受洗归入祂的死”(εἰς τὸν θάνατον αὐτοῦ ἐβαπτίσθηµεν)吗?
保罗在这里不是要讨论洗礼在基督信仰中的地位或意义,而是要借着洗礼,来说明信徒与基督同死同活的重要性。因为与基督同死的人,就是那些“向罪死”的人。如果一个基督徒把他所受的洗,不仅仅看作是“归入基督”(参加拉太书3:27),而是进一步知道自己是“受洗归入基督的死”,他的“向罪死”才是可能的。如果他有这种与主同死的经历,他就不可能再有“活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”的错谬观念了。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。
对凡属耶稣基督的人,如前所述,“在罪上死了”对他来说是一个属灵的实际。如果你承认这个实际,那么仍然“活”在罪中就是不合理的,也是不可能的。它的不可能是由十字架来确保的,因为“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”,是受洗归入了祂的死。洗礼本身不能叫我们与基督同死,唯有十字架才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。洗礼是一种宣告。宣告十字架的工作成就。宣告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。
【4节】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,从死里复活一样。
第4节开头的“所以”(οὖν),表明前一节所说的借着洗礼“归入死”,还会有进一步的发展。这个发展就是还要“和祂一同(被)埋葬”(συνετάφηµεν αὐτῷ)。“和祂一同埋葬”,是对“借着洗礼归入(祂的)死”的确认。“埋葬”确认了“死”的真实性。我们已经和基督一同被埋葬了,表明我们的确“死了”。
“原是叫”(ἵνα)这个连词表明,神在我们生命中的目的并非只是叫我们经历“死”与“埋葬”,祂的目的是叫我们“一举一动”都要“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,从死里复活一样”。基督这样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,我们也要“照样”(οὕτως καὶ)有复活的生命样式。“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”(ἐν καινότητι ζωῆς περιπατήσωµεν),直译作“行走在新生命(的样式)中”。基督的复活,确立了基督徒新的生命规范。
基督从死里复活是借着父的荣耀,也是为了父的荣耀。基督徒单单是“向罪死”(不“活”在罪中),在圣灵的工作中仍显得消极;主的意思是叫我们活在圣灵里,使“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”,将荣耀归于父神。
二、借着十字架与基督同死同活
【5节】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,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;
这节经文开头的“因为”(γὰρ,和合本未译),显然是要把这一节当作3-4节“同死同复活”道理的进一步解释。不同之处是,前面是借着洗礼,象征性地讲同死同活,现在,使徒要借着十字架实质性地讲同死同活。十字架所带来的同死同活是实质性的,肯定了洗礼所表明之同死同活的象征意义。
“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”(εἰ γὰρ σύµφυτοι γεγόναµεν τῷ ὁµοιώµατι τοῦ θανάτου αὐτοῦ),是一个由“若”(εἰ)带出的第一类条件句,表明假设的内容与事实相符合(参活泉卷五,99页),可直译作“因为如果我们已经是与祂死的形状联合在一起”。原文句中的主要动词γεγόναµεν (是,成为,发生),是异相动词γίνοµαι的完成式主动态陈述语气第一人称复数,表明“与祂死的形状联合在一起”是已经发生的事情。“联合”(σύµφυτος是形容词,来自动词συµφύω),意思是“与……联合在一起”。“祂死的形状”(τῷ ὁµοιώµατι τοῦ θανάτου αὐτοῦ),应该是指“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”(µέχρι θανάτου, θανάτου δὲ σταυροῦ)的这样的一个“形状”。保罗在加拉太书3:1说,“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”(οἷς κατ’ ὀφθαλµοὺς Ἰησοῦς Χριστὸς προεγράφη ἐσταυρωµένος)。所以,“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”这句话的意思,可以理解作“如果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……”。就是说,我们已经在祂钉十字架的“形状”上与祂“联合”了。
下半节“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”(ἀλλὰ καὶ τῆς ἀναστάσεως ἐσόµεθα),可直译作“也确确实实是将要(联合于祂)复活的(形状)”。如果考虑到与上半节在结构上的平衡与对应,下半节似乎应该把原文中省略了的“形状”(τῷ ὁµοιώµατι)、“与……联合”(σύµφυτοι)补充进去(Cranfield等人即主张如此,参冯荫坤,卷二,222页脚注5);但使徒保罗在此省略了这些字,从另一个方面来说,却突出了基督的“复活”。由此回望上半节的“祂死的形状”,我们的思想就会不再绕着死的“形状”打转,而是定睛在祂的“死”上。在上半节中,保罗实际上强调的是,我们必须“死”—向罪死。基督的死就是这样的死(“祂死,是向罪死了”)。如果我们在十字架上与基督同死,那么,活着的就“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”了。
我们必须再次强调,死与复活是十字架道理(ὁ λόγος  ὁ τοῦ σταυροῦ,参林前1:18)的一体两面,也是我们与主耶稣生命关系的一体两面。唯有十字架可以使我们拥有平衡的生命形态(即与基督同死同活的生命形态)。十字架不会只叫人死而不叫人从死里复活。所以,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,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。十字架确保完成两个联合或联合的两个步骤。如果单单将此处的“复活”理解为末日的肉身复活,那就成了马大式的理解(参约翰福音11﹕24,“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,他必复活。”)事实上,这里既包括了末日复活的应许,也包括与主同钉之人立刻就有基督复活的生命。
【6节】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
这节经文是对我们前面的解释强有力的支持:“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”,指的就是“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”。
“因为知道”(τοῦτο γινώσκοντες)的意思是,基于前面(第5节)的讨论,所以我们“知道”;而“知道”的内容就是,“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”,以及第7节的“因为已死的人,是脱离了罪”。这里的“知道”是信心之知。知中有信,信中有知(参第8节的“就信必与祂同活”)。
“我们的旧人”(ὁ παλαιὸς ἡµῶν ἄνθρωπος),是使徒保罗独特的用语(参以弗所书4:22-24,歌罗西书3:9-10),“是指我们整个堕落的人性,具有堕落性的己。落在神的定罪之下,在神的眼中看来已经在基督的死里死了的,乃是整个人,而不只是他的一部分(Cranfiled,卷上,434页)。注意,“旧人”在此是单数,表明我们每一个人的“旧人”,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,你的“旧人”和我的“旧人”是同一个东西。“同被钉十字架”,不是你的“旧人”和我的“旧人”一同被钉十字架,或你的“旧人”和我的“旧人”被钉在一起;而是指我们大家的“旧人”—共同的堕落本性—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。
“和祂同钉十字架”(συνεσταυρώθη),虽然在原文中只有“同钉十字架”一个字,但意思非常清楚,我们的“旧人”是“和基督同钉十字架”(参加拉太书2:20a ,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”— Χριστῷ συνεσταύρωµαι,希腊文圣经为 2:19b)。本节中的“同钉十字架”是不定过去式,表明这个事件在过去已经发生了。首先,耶稣基督在各各他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。其次,当我们靠着神的恩典凭信心被称为义时,神便叫我们的“旧人”在祂儿子的十字架之死中经历死亡。洗礼象征了这样的同死。正如我们前面所说,这样的“同钉十字架”是一个属灵的实际,在神的眼中已经发生,这是神赐给我们新生命的方法,且是唯一的方法。我们的“旧人”必须被十字架一直限制在这个“死”里,否则新的生命形态就会受它的影响。保罗深知这个秘诀,所以他说,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
“使罪身灭绝”(ἵνα καταργηθῇ τὸ σῶµα τῆς ἁµαρτίας)。“罪身”和前面的“旧人”关系密切。如果“旧人”是指着我们堕落的本性而言,那么“罪身”就是这个本性的载体。“罪身”被这种堕落本性所掌管,成为把罪性变为恶行的工具。Cranfield 认为,“罪身”的意思是指我们“被罪恶所辖制的全人”(见氏着,卷上,435页)。根据接下来的经文(“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”)看,这个解释是合理的。“灭绝”(καταργηθῇ,是动词καταργέω的不定过去式被动态虚拟语气第三人称单数形式),有“不起作用”、“失去功效”、“失去活动能力”等意思,但此处更准确的含义是“被治死”、“使之灭绝”。“使罪身灭绝”,这是十字架应有的功效,是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结果。神叫祂的爱子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并让我们的“旧人”与基督“同钉十字架”,就是为了使我们的“罪身(能够被)灭绝”。“使”(ἵνα,为要使)和虚拟语气的动词καταργηθῇ(灭绝)连起来使用,表达目的的意味十分强烈。神将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目的就是要“灭绝”我们的罪身,使我们“不再作罪的奴仆”。
“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”(τοῦ µηκέτι δουλεύειν ἡµᾶς τῇ ἁµαρτίᾳ),也是十字架的工作。现在式主动态不定词δουλεύειν(作奴仆),带所有格定冠词τοῦ,是一个表目的的语法结构,意思是,神叫我们与基督“同钉十字架”的目的,也包括把我们从罪的奴役下释放出来,使我们得享基督复活生命中的自由,并在一举一动上有新生的样式。
【7节】因为已死的人,是脱离了罪。
这节经文是对第6节的补充说明。“已死的人”(ὁ ἀποθανὼν)是指前面说的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、罪身灭绝的人。“脱离”(δεδικαίωται,动词δικαιόω的完成式被动态陈述语气第三人称单数形式)这个词是解释这节经文的关键。这个字的意思不是指“已死的人”消极地离开了罪(或不再被罪所奴役),而是指“已死的人”已经被神称义,已经被从罪中释放出来,有了地位上的改变,即不再是“奴仆”,乃是“儿子”(参约翰福音8:31-36)。那在十字架上舍命的主,已经把真自由赐给“与祂同钉十字架”的人。
这里也必然暗示着,一个人若被神从罪的辖制中,以称义的方法分别出来,他对罪的态度也将全然改变:以前他顺从罪恶,屈服于“旧人”,现在他恨恶罪恶,愿意活出“新人”。若有人在基督里,经过“与祂同钉十字架”,他就是新造的人,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
有一点需要提醒,这里的“已死的人”,不是指天然生命死亡的人。我们不应该产生这样的错觉:似乎人一死,他与神之间有关罪的问题就一了百了,他在神面前就不必为自己的罪负责了(参活泉,卷五,100页,Cranfield,卷上437页)。“按照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”(希伯来书9:27)一个人的罪若没有得着解决就死了,他将来也必要在那位审判死人和活人的主面前交账。
三、以信心进入与基督同活的属灵实际
【8节】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就信必与祂同活;
当使徒保罗借着洗礼象征性地讲过同死同活的道理(3-4节),又借着十字架实质性地确认这个真理(5-7节)之后,现在他要将一个新的、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带进讨论中,使我们对同死同活的真理有更完整的认识,也有更完整的(主观层面的)经验。这个新的因素,就是我们对同死同活这个属灵实际的信心。
“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”(εἰ δὲ ἀπεθάνοµεν σὺν Χριστῷ),是一个和第5节上半节(εἰ γὰρ σύµφυτοι γεγόναµεν τῷ ὁµοιώµατι τοῦ θανάτου αὐτοῦ)一样的条件句,意味着假设的内容与事实相符。开头的δὲ(和合本未译出),在这里不能看作是转折连词“但是”(but);因为从5-7节到8-10节并无转折的意味。实际上,8-10节是5-7节内容的扩充和程度的加强;所以此处应看作是一个过渡连接词,可译作“现在看来”(now,then)。“(现在看来)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”—这件事情在神那里已经确实发生了,我们“与基督同死”已经是一个属灵的实际。基于这样一个实际,甚至也仅仅是因为这样一个实际,使我们产生了“必与祂一同复活”的信心。我们所信的主是一位从死里复活的主。神的工作是把所有因信称义的人,都套进这个与基督同死同活的“生命模型”中,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没有一个可以例外。
“就信必与祂同活”(πιστεύοµεν ὅτικαὶσυζήσοµεναὐτῷ)。与基督同死同活是我们属灵的实际。但这个属灵实际中所包含的属灵福气和生命能力,仍然是要靠信心去支取的。信心不仅是我们称义的必由之路,也是成圣的必由之路。经历与主同钉的实际,同时就操练了我们的信心;而且我们也使用这样的信心,持续地“信”必与主同活。注意这一节中的3个动词“(同)死”(ἀπεθάνοµεν,不定过去式)、“信”(πιστεύοµεν,现在式)、“同活”(συζήσοµεν,将来式),都围绕着一个中心:基督—钉十字架的基督,从死里复活的基督,为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。
罗马书6:8中的3个动词(同死,信,同活)在时态上呈现出一种连贯性。但这里的将来式所表达的“必要”的含义,应该是重过“将要”,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在复活的形状上联合了。
四、基督的死与复活是我们与
祂同死同活的基础
【9节】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。
8节下“就信必与祂同活”的“信”,必定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事实作基础,那就是神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,而这个复活是“不再死”的复活,是“终极性、末世性之复活独一无二的预演”(格兰菲,卷上,441页)。我们信,是“因为”我们“知道”这个事实(把εἰδότες看作是表原因的分词时,译作“因为知道”应该是较准确的)。“知道”(εἰδότες)这个分词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,并非纯粹的知识论意义上的“知道”(即我们只是有关于“基督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”这样的知识)。“知道”也有经验层面和关系层面的含义。同死同活是关系,而不是纯粹的知识。
“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”(Χριστὸς ἐγερθεὶς ἐκ νεκρῶν οὐκέτι ἀποθνῄσκει)。在末日的复活到来之前,没有一个人的复活是基督“不再死”的复活。在主耶稣所行的复活神迹中,拿因寡妇的儿子的复活(参路加福音 7:11-16),和马利亚的兄弟拉撒路的复活(参约翰福音11章),都是从死里复活后还会再死的“复活”(当然他们也预尝了末世复活的滋味)。唯独主耶稣“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”。“不再死”(οὐκέτι ἀποθνῄσκει)的“死”字,是现在式陈述语气主动态第三人称单数动词,如果从“不再死”的积极面看这个短语,完全可以理解作“耶稣基督将永远活着”。
“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”(θάνατοςαὐτοῦοὐκέτικυριεύει)。主耶稣曾经死过,死亡的权势在祂死的时候显明在祂身上。然而,当神使祂从死里复活时,死的权势被彻底瓦解,复活之主胜过死亡,且掌权直到永远。有一点需要提醒,“死”虽然曾经“作”过耶稣基督的“主”,但把祂交在死亡之权势下的,并不是死亡自己,而是父把祂交在死的权下。当主耶稣经历死亡之时,父仍在万有之上掌权。基督死,是“照我们父神的旨意,为我们的罪舍己,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”(加拉太书1:4)。
【10节】祂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祂活是向神活着。
这节经文可直译作:因为祂所死的死,(是)向罪一次性地死了;而祂所活的活,乃是向神活着。
这一节的内容也是9节的“知道”所知道的内容,同样也是8节我们“就信”的基础。这一节要解释基督之“死”的意义和“活”的意义。这节经文虽然会让我们想到本章第2节的经文(“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),但这两节经文中的“向罪死”却截然不同。“我们向罪死”(ἀπεθάνοµεν τῇ ἁµαρτίᾳ),是指我们向自己的罪死,即不再受我们自己罪的辖制;基督的“向罪死”(τῇ ἁµαρτίᾳ ἀπέθανεν),是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而且这死在十字架上的死,“只有一次”(ἐφάπαξ)。这一次性的“死”,是基督站在罪人的地位上,一次而永远地了断了与罪的关系,瓦解了罪的权势,并以祂这一次性的“死”,定了罪的罪(“在肉身中定了罪案”)。与基督这“只有一次”的“向罪死”不同,我们的“向罪死”却需要一生之久。而且,我们一生“向罪死”,必须以基督的一次“向罪死”为力量之源,“我们凭这旨意,靠耶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,就得以成圣”(希伯来书10:10)。
“祂活是向神活着”(ὃ δὲ ζῇ, ζῇ τῷ θεῷ)表明,神使祂从死里复活,祂又以复活的生命活在一种与神的亲密关系中。“向罪死”是“只有一次”,“向神活”则是永永远远。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(向罪死),又与基督同活(向神活),我们也会活在与神亲密而合宜的关系中(这是称义的实质)。我们会顺服神,敬畏神,荣耀神,追求圣洁,渴慕良善,热爱真理。
【11节】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
从11到13节,保罗用三个命令语气动词—11节的“当看”(λογίζεσθε),12节的“作王”(βασιλευέτω),13节的“献给”(παριστάνετε及παραστήσατε),讲明因信称义的人如何与基督同死同活。
这节经文开头的副词οὕτως可译为“所以”,整句话可直译作:“所以,你们一方面(µὲν)向罪要把自己算作是死的,另一方面(δὲ)向神在基督里(要把自己算作)是活的。”
这节经文的主要动词是“看”(λογίζεσθε,λογίζοµαι 的现在式中间态命令语气第二人称复数),在这里是“看作”或“算作”的意思。这个动词是命令语气。基于前面所陈述的主耶稣“向罪死”、“向神活”的真理,保罗使用这个命令语气的动词,对罗马信徒(当然也是对所有的基督徒)说出一个来自于神的命令:“你们当看”或“你们要看”、甚至是“你们必须看自己是死的……是活的……”。
“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”(ζῶντας δὲ τῷ θεῷ ἐν Χριστῷ Ἰησοῦ)。我们向罪死,是“在基督耶稣里”向罪死;我们向神活,也是“在基督耶稣里”向神活。“在基督耶稣里”(ἐν Χριστῷ Ἰησοῦ)限定了我们“死”的范围,表明了我们“死”的真实性;也限定了我们“活”的范围,且表明了我们“活”的真实性。换句话说,在基督之外,没有人可以向罪死(人也根本无法解决罪的问题),也没有人可以向神活(任何人在基督之外都不可能与神建立合宜的生命关系)。
耶稣基督向罪死、向神活是一个事实,奠定了我们与基督同死同活的基础,因此我们“知道”(6节)、“就信”(8节)并且“也当看”。“当看自己是死的”,或“当看自己是活的”,是我们因“信”把自己看作是“死”的或“活”的;我们要常常意识到自己是在这个“死”或“活”的属灵实际中。“当看”是实际的属灵操练。基督的十字架使我们有了“当看”的依据和“当看”的能力。
五、在恩典之下的人不要容罪“作王”
【12节】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;
“所以”(οὖν)这个连接词,引出12和13节的两个“不要”和一个“要”,来补充说明11节的命令“当看”。如果11节的“当看”是以信心来承受“向罪死”、“向神活”的属灵实际;那么12和13节则是以信心和顺服之心,去遵行神的禁令(“不要”)和命令(“要”)。
“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”(Μὴ οὖν βασιλευέτω ἡ ἁµαρτία ἐν τῷ θνητῷ ὑµῶν σώµατι):不要让罪(持续地)在你们必死的身体中行施王权。
“不要让……作王”(Μὴ βασιλευέτω):表达禁令;可以理解为:“你们要拒绝罪……作王!”这里用拟人化的手法,把“罪”描写为一个王位的僭越者,它要取代神在人身上行施它不合法的“王权”。然而,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摧毁了它的权势,“在肉体中定了罪案”(即审判了这个“僭越者”,并定了它的罪,参罗8:3);因此,基督徒再让罪在自己的肉体中作王,就是维护罪的王权,就是与“罪”一起合谋反叛神了。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活着的人,却允许罪在自己的身体中作王,是极不合理的。
“必死的身上(身体)”(τῷ θνητῷ σώµατι)显然是指第6节中那个曾经被罪辖制的“身体”(τὸ σῶµα τῆς ἁµαρτίας)。由于十字架的工作,这个“身体”已经从罪的辖制下被释放出来。虽然如此,它仍然是“必死的”或“必朽坏的”(θνητῷ,形容词 θνητός的间接受格)。唯有在末世的复活中,“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,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”(林前15:53)。但是,借用希伯来书11:35的话说,我们若“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”(ἵνα κρείττονος ἀναστάσεως τύχωσιν),就不能容许罪在我们的身体中继续作王。
“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”(εἰς τὸ ὑπακούειν ταῖς ἐπιθυµίαις αὐτοῦ):介词εἰς+定冠词τὸ+不定词ὑπακούειν,表结果(这样的句法结构通常是表目的,但此处显然是表结果),可译作:以至于(你们)顺服身体的(各种)欲望;意思是,如果允许罪在你们身上作王,就必然导致你们去顺从身体各样的私欲,而“行这样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国”(参加拉太书5:16-21;又参以弗所书2:1-3)。
【13节】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;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
这一节用µηδὲ(也不要)带出另一个与12节的“不要”平行的禁令: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(µηδὲ παριστάνετε τὰ µέλη ὑµῶν ὅπλα ἀδικίας τῇ ἁµαρτίᾳ)。“献”(παριστάνετε,παρίστηµι或παριστάνω的现在式主动态命令语气第二人称复数),在此处是“交出(自己的肢体)让(他人当作工具)来支配或使用”的意思。“你们的肢体”(τὰ µέλη ὑµῶν),相当于12节的“身(体)”(τῷ σώµατι)。但“身体”强调的是整体,而此处的“肢体”强调的是组成“身体”的每一部分。“器具”(ὅπλα),有“武器”之意,在这里是“器皿”或“工具”的意思。“不义的器具”(ὅπλα ἀδικίας),和下面“义的器具”(ὅπλα δικαιοσύνης)相对应,是指把罪性变成邪恶、不正当之行为的工具。
“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” (ἀλλὰ παραστήσατε ἑαυτοὺς τῷ θεῷ ὡσεὶ ἐκ νεκρῶν ζῶντας)。这里的“献”(παραστήσατε,παρίστηµι或παριστάνω的不定过去式主动态命令语气第二人称复数),是一个正面的命令。如果说前面“也不要献”的“献”,并不包含献祭的意义的话,那么这里的“献”,则一定开始涉及到罗马书12:1-2“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”的意思。一个与基督同死同活的人,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,把自己的全人和全部生命献给神,可以说是对神恩典再自然不过的回应了。“倒要像”(ἀλλὰ…… ὡσεὶ……)并非是说,罗马书的读者还不是“从死里复活的人”,却要装作是或模仿“从死里复活的人”;而是说基督徒既然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,就要活得像一个“从死里复活的人”。
“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”(καὶ τὰ µέλη ὑµῶν ὅπλα δικαιοσύνης τῷ θεῷ)。这里的καὶ起解释作用,可译作“进一步说”:进一步说,那“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”,其实际的表现就是,将肢体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如果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,以至于邪恶和不正当之事显露出来;那么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,我们就可以行出“神所豫备叫我们行”的善来(以弗所书2:10)。
【14节】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;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“(因为)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”(ἁµαρτία γὰρ ὑµῶν οὐ κυριεύσει),是一个以3-13节的讲论为基础、为条件的应许—如果你们“借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”(4节);如果你们“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”,也“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” (5节);如果你们的“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不再作罪的奴仆” (6节);如果你们“与基督同死”,也“与他同活” (8节);如果你们“向罪看自己是死的,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看自己是活的” (11节);如果你们不容“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” (12节);如果你们不将“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;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” (13节)—那么,罪将不能作你们的主!
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扭转了我们和罪的关系。当我们生命中有了基督十架印记之后,我们生命的主权就已经从“罪”这个“僭主”手中,转移到耶稣基督手中了。这种转移,不是那种经过双方谈判后的“和平移交”;这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征服罪的权势后对它僭越之权的剥夺。钉十字架的基督使得罪不能再作我们的主。但这并不意味着,罪就甘心让我们顺从基督在我们生命中的主权。在我们成圣的道路上,罪会利用一切机会和可能性对我们施加影响。有时候,罪的影响会大到一种程度,使我们不能不发出“ 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”这样的叹息和呼求,但“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”。
如果我们对这个应许继续发问:为什么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”呢?答案就是:“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”(οὐ γάρ ἐστε ὑπὸ νόµον ἀλλὰ ὑπὸ χάριν)。虞格仁(Anders Nygren)说,只要我们是活在律法之下,我们便谈不到脱离罪恶。保罗在5章20节已经说出律法的功能。律法是要“叫过犯显多”。活在律法之下,就使人更加受罪的束缚,并处在罪的统治之下(见氏着《罗马书注释》,锺苍荣译,道声出版社1983,220页)。哥林多前书15:56 说,“死的毒钩就是罪,罪的权势就是律法”(τὸ δὲ κέντρον τοῦ θανάτου ἡ ἁµαρτία, ἡ δὲ δύναµις τῆς ἁµαρτίας ὁ νόµος)。可见罪和律法之间有一种极为复杂的关系。
首先,律法不是罪,律法是圣洁的,是属乎灵的,叫我们死的不是律法,乃是罪(参罗7﹕7-14);其次,律法不能解决罪的问题(不能救人脱离罪),它只是叫我们“知罪”(罗3﹕20);第三,律法只能“惹动忿怒”,只能提供一个神审判我们的标准(“哪里没有律法,哪里就没有过犯”,罗4:15)。作为罪人,我们是在律法的审判之下。这样以来,就出现了三种致我们于死地的情况﹕(1)我们是罪人,不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(罗3﹕20),所以我们必死无疑;(2)律法不能救我们脱离罪,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,所以我们必死无疑;(3)我们是在律法的审判之下,所以我们必死无疑。
为什么成了这个样子?为什么“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(律法),反倒叫我死”?保罗说,原来是“罪趁着机会,借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”(罗7﹕10-11)。如此看来,这良善的律法不但救不了我们,反倒被罪这个“恶极了”的家伙利用来杀我们。从这个角度讲,律法反成了罪控制我们的一种“权势”,成了杀死我们的一种“力量”。照此说来,如果我们仍“在律法之下”,就必定处在由罪“作主”的光景中。但“感谢神,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”!因为祂在十字架上已经征服了罪的权势、征服了死亡的权势,扭转了律法被罪利用的状况,确保了我们的因信称义,确保了我们罪得赦免,确保了我们与祂同死同活。基督的死与复活是恩典的本质。与基督同死同活的人,是向罪死也是向律法死的人。只要我们“在恩典之下”,就必定不会“在律法之下”。(未完待续)

参考书目
1. 《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》卷五,詹正义编译,美国活泉出版社,1990.
2. C. E. B. Cranfield,《罗马书注释》(上),潘秋松译,华神出版社,2006.
3. 冯荫坤《罗马书注释》卷四,校园书房出版社,2003.
4. Anders Nygren《罗马书注释》,锺苍荣译,道声出版社,1983。
5. BDAG,   A Greek-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(Third Edition).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2000.
6. B-D-F,   Greek Grammar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,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1961.
7. J. H. Thayer, Greek-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. Grand Rapids: Eerdmans, 1976.

李信源  来自中国大陆,现从事神学研究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摘自:生命季刊  www.smyxy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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